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胡向博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5年7月30日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30日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胡向博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同意胡向博辞去北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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