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北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区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烨主持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9人。纪要如下:
一、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田志勇免职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何庆职务任命的议案》《关于提请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何庆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宗华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何庆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和相关人事任免的事项。决定任命何庆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免去田志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确认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39名,出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应为238名。
三、关于调整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由2018年1月13日—1月15日调整为2018年1月2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