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烨在区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0人。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人大负责人,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江红莉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江红莉为北碚区人大常委会龙凤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聂真华为北碚区人大常委会东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海燕为北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邓成江为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小会为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杨元凯北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玲北碚区人大常委会东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韦勇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甘玲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朝训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关于北碚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北碚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北碚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会议决定北碚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即日开始进行,2016年12月15日为全区选举日,同步选举区、镇人大代表;2016年12月底前各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月底前召开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 关于任命北碚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任命北碚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北碚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会议决定成立以彭烨为主任,周继超、韩燕、彭伟为副主任,王进、孔祥梅、江勇、安锋、杜利、杨柳、肖毅、何波、张平、陈国璋、柯波、费开印、黄宇卓、廖攀、潘俊华为委员的北碚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四、关于区政府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委托区财政局局长向红所作的《关于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林春作了《关于北碚区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年初人代会关于预算的决议,措施得力,管理有序,运转高效,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改进和完善预决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北碚区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决定》。
五、关于办理区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赵祺所作的《关于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高,办理效果好。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未办结建议的协调办理力度,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查,以实际成效赢得代表和群众的认可。